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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有关法律法规1xbet体育问答

时间:2023-02-20 06:03:44

 

  1xbet官方网站2条规定:“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包括以下

  答:不签订劳动合同不但不会让企业降低成本,相反,会使企业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不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不但照样需要支付工资、缴纳保险,还要支付双倍工资,超过一年不签,还要视同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据民法和劳动法的规定,连续侵权是没有诉讼时效限制的,职工完全可以等工作3年5年以后想离开单位之前起诉,那时候企业就要补发双倍工资、补缴保险、支付经济补偿,付出的成本比签订劳动合同更高。

  答:《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上述条款强制性地规定:单位在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最迟应在“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因此,这实际上是有限度地放宽了订立劳动合同的时间要求,规定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如果在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了书面劳动合同,其行为即不违法。但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则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答:一部分中小私营业主反映,很多职工怕签订劳动合同以后受约束,企业要求签合同,他们不愿签订。对此,法律规定企业禁止使用此类人员。

  答:《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答: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以某项工作的完成为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答:《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了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三大类情形:一是双方协商订立、二是长期用工和多次用工强制性规定订立、三是用工超过一年不签订劳动合同视同订立。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如果符合上述情形,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答:《劳动合同法》对保障劳动者及时足额取得劳动报酬作出了强制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1xbet体育”,而且规定“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90条规定:劳动者提出支付令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在5日内通知劳动者是否受理。人民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劳动者提供的事实、证据,对拖欠工资事实明确、合法的,1xbet体育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向用人单位发出支付令;申请不成立的,裁定予以驳回。

  用人单位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支付拖欠的劳动报酬,或者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

  人民法院收到单位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当裁定终结督促程序,支付令自行失效。至此,关于通过支付令偿还债务的督促程序全部结束,职工只能通过另行向法院起诉,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用人单位收到支付令超过15日,既不提出异议也不履行支付令的,职工则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于2006年10月1日施行的《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法释〔2006〕6号)第三条规定:“劳动者以用人单位的工资欠条为证据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诉讼请求不涉及劳动关系其他争议的,视为拖欠劳动报酬争议,按照普通民事纠纷受理。”

  由此可见,如果申请的支付令一旦因用人单位提出书面异议而失效,只要劳动者手里有欠条,就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而不用在此前先去申请劳动仲裁。

  答:解除劳动合同是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以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消灭劳动关系的法律行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的情形,可以归纳为四大类:协商解除、过失解除、无能力履行解除、裁员解除。

  (1)协商解除:双方协商一致,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

  (2)过失解除:因为劳动者存在过失,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④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⑤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即违背真实意愿签订劳动合同)

  (3)无能力履行解除:由于劳动者的原因或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顺利履行,又不能变更合同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

  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③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④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5)例外情形(某些职工处于需要特殊期间,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需要承担两倍经济补偿标准的赔偿金或解除无效继续履行):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以“无能力履行解除”或“裁员解除”方式解除劳动合同:

  ①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答: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必须符合的情形,可以归纳为三大类:协商解除、预告解除、过失即时解除。

  (1)协商解除。双方协商一致,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2)预告解除(即“辞职”)。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3)过失即时解除。单位存在过失,劳动者可以不必提前通知就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1)劳动合同期满的;(这里包括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这是对《劳动法》的一个很大的突破。)

  (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特别注意:达到退休年龄劳动合同不一定终止,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才可终止。)

  (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此情形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

  (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此情形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

  答:(1)因用人单位存在过失,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

  ①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比如强行给员工“放假”、“停工”,可视为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条件。

  ②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如超过工资发放日期仍未支付工资,少支付加班费等。

  ③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会保险费或者缴纳标准低于法定标准的,均为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④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比如在规章制度中规定加班不支付加班费,未经公司批准不得辞职等规定。

  ⑤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⑦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1xbet体育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2)用人单位首先提出,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如果是劳动者主动提出,用人单位可不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有如下情形,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解除劳动合同:

  ①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③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案经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可以裁减人员:

  ③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④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用人单位裁减人员时,应当优先留用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人员,以及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人员,如在六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劳动合同法》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需支付经济补偿。适用本条规定时应当作如下理解:

  ①劳动合同期满时,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且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

  ②如果用人单位同意续订劳动合同,但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③如果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无论劳动者是否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终止,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注意:这里仅限于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终止,《劳动合同法》没有规定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终止需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特殊情形下劳动合同终止是指:

  ②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导致劳动合同终止的。

  这两种情形下导致劳动合同终止,劳动者无任何过错,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集体协商也称平等协商,是指用人单位与职工方就签订集体合同以及其他与劳动关系有关的事项进行平等商谈的行为,是签订集体合同的法定程序。

  集体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职工方就劳动关系有关事项,通过平等协商签订的书面协议。只要双方的主体、程序及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就具有法律效力。集体合同有效期限为一至三年。

  工资集体协商是指职工代表与企业代表就企业内部工资分配制度、工资分配形式、工资收入水平等事项进行平等协商,在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工资协议的行为。

  答:第一,签约主体不同。集体合同是由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签订,而劳动合同是由劳动者本人与用工单位签订。

  第二,签订程序不同。集体合同需由职工代表与用人单位先行协商合同草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而劳动合同由职工本人与用工单位直接签订。

  第三,生效条件不同。集体合同签订后应当报送劳动行政部门,劳动行政部门自收到集体合同之日起15日内未提出异议的,集体合同即行生效;而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四,效力所调整的主体范围不同。集体合同生效后,对用工单位和单位全体职工具有约束力;而劳动合同生效后仅适用于职工本人和用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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