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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bet目录|《上海法学研究》集刊2022年第18卷

时间:2023-03-10 19:26:52

 

  1xbet体育为进一步推动法学法律学术研究成果的传播应用,2019年起上海市法学会与中国知网战略合作在线出版《上海法学研究》集刊,每年公开出版24卷千万字规模的大型法学法律原创学术文库,中国知网全文收录,可在线查询、下载电子版。《上海法学研究》集刊集中呈现法学法律界年度有品质、有特色的内容生产。截至目前,《上海法学研究》集刊2019、2020、2021年全部72卷和2022年1-22卷3100余篇文章全面完成编辑任务,2675篇文章已在中国知网全文上线万次。

  基层诉源治理规范化建设的现实路径探索——以上海市莘庄工业区商事纠纷为调研样本

  司法的人民性视阈下基层法院舆情风险防范——以M法院421条舆情预警信息为研究样本

  刑事司法鉴定专家咨询意见证据适用、证成及优化——兼评最高法新《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00条

  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期间快递服务的困境与破解——基于M法院快递服务合同纠纷的实证研究

  民事审判中举证责任分配的困境及突破——基于构建层次化举证责任分配的适用模型

  融资租赁法律关系中两造利益失衡的反思与破解——基于闵行法院2181件融资租赁案件的实证研究

  好意同乘条款的司法适用探究——基于民法典施行以来全国222份裁判文书的实证分析

  快递服务合同纠纷损害赔偿责任的实证剖析与出路——以法信200篇判决书为分析样本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审判机制研究——以13259份裁判文书的实证分析为切入

  作者:徐丹阳(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三级法官),杨钦云(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庭法官助理)

  内容摘要:作为一种源自我国的新型庭审模式,异步诉讼的出现打破了传统诉讼受制于时间和空间的局面,它让法官开展审理活动愈加便捷,更让法院向着“智慧审判”的目标前进一大步。然而,在实践中,异步诉讼存在的诸多问题也逐渐浮出水面。这其中既有主观方面及客观方面的因素,也有立法方面及法理方面的因素,更有实践操作及认知习惯方面的因素。为了进一步释放“数字红利”,实现更高水平的“数字正义”,应继续借鉴互联网时代社交软件的发展和创新成果,以更现代化的方式实现异步诉讼。通过构建全新的“诉讼微广场”,让法官与诉讼参与人出现在同一“广场”中,并让异步诉讼不再局限于审理阶段,而是融入诉讼活动的各个环节。

  内容摘要:“执行难”“执行慢”始终是当事人实行自身权益过程中的一大痛点,为了化解这个难题,1xbet网络司法拍卖不失为一种创新性的解决方法。通过一系列的研判和试点,网络司法拍卖的各项流程被不断细化,最高人民法院对相关的主体、责任、竞买方式等要素进行了系统化的规定,令网络司法拍卖有规制可循,但实践中仍存在亟待解决的困难。因此,有关配套机制的进一步落实和深化,对充分发挥网络司法拍卖提升执行力量的强化功能、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功能,都大有裨益。

  关键词:网络司法拍卖 拍卖辅助机构 智慧法院 网络安全 数据捕捉 恶意悔拍

  作者:张栋(华东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教授),汪洋(华东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研究生)

  内容摘要:进入大数据时代后,大数据侦查与传统侦查模式出现分野。大数据侦查基于海量数据和算法模型实现了对犯罪的精准定位和对犯罪风险的评估预测,但其同时也存在一些隐忧。以相关性作为逻辑基点的大数据侦查回避了对数据主体之间因果性的观察与解释,对“无罪推定”原则造成了冲击;对海量数据的需求加剧了侦查权的隐性扩张;庞大的数据基础与算法的保密性导致数据主体的诉讼权利虚置;算法工具内生偏见导致预测结果存在不确定性。基于此,应当坚持比例原则与相关性原则,构建可靠算法模型,形成大数据侦查常态化监督与特殊监督相结合的机制。同时,通过强化权利保障,确保数据主体享有犯罪报告知情权、错误报告更正权以及不相关报告的删除权等,以消弭大数据侦查中个人权利保护的困境。

  内容摘要:在决策层面,上层决策已对远程讯问重要性、必要性达成共识,但是限于硬件软件技术支撑,应用推广并不普及。在操作层面,保密性、安全性观念认识与部门协调成本是重大挑战。当前针对未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电话、视频互联网远程讯问,有较强应用需求,但面临的硬件软件问题及法理问题争议最大。要加强专款软件的科技支撑建设,体现司法执法的为民性、便民性。在法理层面,电话、视频互联网远程讯问询问面临合法性、1xbet客观性(真实性)等证据属性难题。但证据形式合法性评价不能取代实质合法性评价。应从目的理性角度重新审视法律规范的工具理性评价结论,正确认识法律工具理性与讯问目的理性,防止机械执法司法。在科技与法理加持下,远程讯问应从有限适用逐步过渡,在万物互联的未来,有足够的应用空间。

  内容摘要:民事诉讼“送达难”问题素来是贯穿于整个审判过程中的顽疾,因送达“难”、送达“乱”导致的程序性风险也日益突出,究其原因,既有当事人主观上利益异质性的驱使,也有逃避诉讼成本低廉、司法中立的过度解读、司法公开被不法利用等客观因素。2015年7月,最高人民法院首次提出“智慧法院”的概念,其目标就是通过推进法院信息化建设的转型升级,实现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的现代化。“智慧法院”的建设,为破解民事法律送达难提供了新的解题路径。“案件实证考察”将以S市M法院近8年民事案件公告占比为切入点,着重分析民事送达存在的困境“;特征成因探究”将对司法困境形成的原因,尝试从法院、当事人、送达手段层面三位一体进行剖析;最后,“破题路径设想”将借助“智慧法院”引入的信息化手段,借力“电子送达”方式,提高送达效率,从而兼顾案件的程序公正及实体公正。

  1.基层诉源治理规范化建设的现实路径探索——以上海市莘庄工业区商事纠纷为调研样本

  作者:章国栋(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商事庭审判员),罗颖丹(闵行区司法局莘庄工业区司法所所长),王勉青(上海大学法学院教授)

  内容摘要:在国家大力发展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打造市场良好营商环境的态势下,以莘庄工业区开展诉源治理为抓手,着力探讨如何有效发挥工业区司法所的法治基础优势,延伸法院的司法职能,建立起高效能动的工业区的商事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为工业区协同、产业联动发展新格局的作出贡献,为实现工业区的更快更好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

  关键词:工业区商事纠纷 诉源治理 规范化标准 协同治理 要素配套 程序化管理

  2.司法的人民性视阈下基层法院舆情风险防范——以M法院421条舆情预警信息为研究样本

  内容摘要:网络司法舆情的产生有着深刻的时代背景和现实需求,其于近年来多起司法案件中所表现出来的张力与融合,都体现了舆论立场已从单一的激化对抗模式转化为多元的理性互动模式,在碰撞中形成对冲,在互动中自我净化,已经成为当今网络司法舆情的新常态。如何以司法的人民性引导运用舆情的理性与平衡,实现价值的回归,是基层法院面临的全新课题。

  关键词:司法的人民性 网络司法舆情 风险防范 理性互动模式 基层法院 司法公正

  作者:孙海峰(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审管办、研究室)庭长),吴双(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审管办、研究室)副庭长),李旭颖(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审管办、研究室)法官助理)

  内容摘要:目前,基层法院扩大独任制适用范围改革在推行过程中,还存在制度设计和程序衔接等方面的问题,围绕扩大独任制适用范围的理论和实践分析,就顶层制度设计和基层审判应用进行解读,总结归纳了扩大独任制适用目前存在适用情形不明确、衔接程序缺失、配套制度尚不完善三大主要问题,提出“明确适用范围、明确转换形式、构建全方位配套制度”三大改革方向标,从实施细则、程序转换审批表等方面对基层法院扩大独任制适用提出完善意见。

  作者:李超(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李旭颖(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审官办、研究室)法官助理)

  内容摘要:马锡五审判方式是早期人民司法的有益实践。从人民法庭的运行现状来看,存在法庭职能被限缩、治理化的司法形态和法官身份认同危机等问题,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出场具备现实基础。马锡五审判方式与人民法庭建设在职能定位、治理效能和司法效果上存在不同程度的耦合。新时期马锡五式人民法庭的建设,要坚持合理定位,确保方向不偏,同时要以人民为中心、以精准治理为目标、以司法能力建设为重点,以不断提升新型人民法庭建设的成效。

  关键词:马锡五审判方式 人民法庭 人民司法 人民性 以人民为中心 司法为民

  作者:倪晶旌(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陈晶晶(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司法行政人员)

  内容摘要:简转普是审判阶段繁简分流的重要一环,然而现行简转普制度存在诸多问题,并未发挥其程序转换效能。审判阶段繁简分流应以“繁案认定”为突破口。为确保简转普制度有效运行,需从流程和辅助机制上加以优化。以“三步走”规范简转普的启动;以专业法官储备库的构建、大合议庭与专业法官会议的联动、人民陪审员参与审判机制的优化,实现人案适配的繁简分流新格局;通过构建多角度追踪评价体系,深化审判阶段的繁简分流,以满足人民群众高效解纷的需求,全面提升司法效能,促进司法公正。

  作者:金怡雯(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上海海事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

  内容摘要:分调裁审和繁简分流作为司法改革的重要机制虽然已在我国实施多年,但总体而言仍然较为粗放,案件的分流、审理、文书等环节均有较大的完善空间,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可能阻碍纠纷真正获得高效解决。案件分流环节简案快审的现存障碍主要包括案件分流标准较为粗放、先行调解适用过于宽泛、法定程序类型存在缺陷;审理程序环节的现存障碍主要包括部分常见案型的审理模式可作优化,以及信息技术手段运用程度有待提高;裁判文书环节的现存障碍突出表现为要素式裁判文书实际适用的可操作性不尽理想。民商事案件简案快审保障机制的完善要点主要分为案件的分流阶段、调解阶段、审理阶段三个方面:分流阶段应当着重关注采用主客观相结合的案件分流标准,以及扩大特别程序适用案件范围;调解阶段应当着重关注根据案型特征改进调解程序,以及建立调解工作定期指导制度;审理阶段应当着重关注完善简单案件审理配套程序,加强信息技术审判手段运用,以及优化要素式裁判文书使用方法。

  3.刑事司法鉴定专家咨询意见证据适用、证成及优化——兼评最高法新《刑事诉讼法解释》第100条

  作者:李轲(华东政法大学博士研究生,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亓淑云(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内容摘要:虽然最高人民法院的新《刑事诉讼法解释》中对司法鉴定专家咨询意见书的证据地位予以了明确,但其证据属性依然在司法实践中遭遇“结构分离”式的适用问题,以往鉴定人、专家辅助人“二元化式”的立法模式,导致专家咨询意见以书面形式提交法庭缺乏对等的制度设计。当前应当秉持从“权力”到“权利”司法逻辑,赋予专家咨询意见书作为“专家辅助人意见”的法定证据地位。从“生成-文书-质证”三个维度对专家咨询意见进行证据化改造,分阶段重塑专家委员会运作程序,加入辩方因子。扩大专家辅助人的适用范围,实行跨地域选任,完善文书出具的内容和形式,同时明确其适用回避制度的情形,建立费用支付、一案一评价等配套机制。

  关键词:刑事诉讼法 司法解释 司法鉴定 专家咨询意见书 专家辅助人 法定证据

  4.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期间快递服务的困境与破解———基于M法院快递服务合同纠纷的实证研究

  作者:章国栋(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商事庭庭长),邱译莹(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内容摘要:近年来,随着我国快递服务行业持续性快速扩张,规模增速依然高位运行,但仍存在业务开展不规范、企业合同管理不到位等问题。同时,由于疫情防控的冲击,多环节因素层叠,快递服务质量更难以把控,资金亦回笼困难。在当前复工复产的背景下,亟须对快递服务的共性问题进行梳理,合理规范市场运作,提供有效司法指引,对复工复产走深走实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疫情 复工复产 快递服务业 快递服务合同 快递服务合同主体权责 快递服务合同纠纷案件

  作者:赵静东(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业务管理部副主任),王晓伟(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业务管理部检察官助理)

  内容摘要: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在刑事案件中的广泛适用使检察机关在刑事诉讼中的作用凸显,而通过人民监督员制度在认罪认罚案件办理中引入外部监督,能有效构建认罪认罚案件风险防控机制,弥合消解分歧。检察机关要重视区分人民监督员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的监督定位,明确监督范围,科学处理意见分歧,切实发挥两项制度间的加成作用。

  内容摘要:控告申诉检察公开听证是检察机关深化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抓手,具有促进司法公开、保障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落实普法责任、促进矛盾化解的核心职能和法治创新、监督制约、汲取提升等功能价值,应从制度保障上进一步优化控告申诉公开听证,贯彻落实习法治思想,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从法律层面完善检察听证制度的规范依据、细化相关规定等方面入手,不断完善控告审检公开听证机制,将矛盾纠纷及时就地化解,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为优质的检察产品。

  关键词:控告申诉案件 检察公开听证 法律监督职责 职能定位 功能价值 制度保障

  作者:张雅芳(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李碧辉(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

  内容摘要:司法法治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民事虚假诉讼扰乱司法秩序,损害他人和国家利益,俨然成为影响公正司法的问题症结。民事虚假诉讼监督是新时代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方面,也是遏制虚假诉讼的有力举措,但实践中虚假诉讼范畴模糊、认识不一,检察机关开展监督线索发现与调查机制匮乏、手段缺乏约束力,优化虚假诉讼监督路径迫在眉睫。有必要结合虚假诉讼的典型特点,通过类型化分析构建标准化、专业化监督模式,从明确虚假诉的分类筛选、完善规范化的监督程序、健全专业化的协作平台三方面,落实民事虚假诉讼的精准监督,以实现检察监督的最优效益。

  作者:熊轩昱(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审判员),李震(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内容摘要:裁判尺度是隐性裁判标准,它作用在于将客观的规范与事实的关系转化为涵摄关系。其隐性特征与裁判尺度不一的现象是“伴生”的,亦是司法实践的顽疾。类案检索为统一裁判尺度提供了“规”与“矩”,即在尺度所依附的范围(事实与规范)内对类案进行观测与统计,运用法律推论的工具及依据(事实与规范)再从不同尺度中合理辨别。类案检索以文书和案例为类案的检索范围,以关键词和考察裁判要义为类案的检索技术。然而,现阶段主客观条件下的类案检索显现高熵值现象,即检索结果的混乱状态,包括检索结果的冗余或匮乏是不可预测的且可相互转化、难以修正的,以及类案尺度的不明确、相互冲突、不能匹配个案及伪典型性现象等现象,部分现象已经融入了裁判尺度不一,这是统一裁判尺度所面临的困难。以类案检索运行和生效的机理为突破口,可纠正其高熵值现象,明确厘清类案检索机理,规范类案检索的流程,构建智慧法院以提供客观条件,法官人才建设和事后监管的压力传导都是必要的优化路径。

  内容摘要:我国刑法表现出积极立法倾向,轻罪罪名明显增加,犯罪圈不断扩大;另一方面,我国推出“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展现出诉讼程序对轻罪案件犯罪人的宽和。因此,有必要构建轻罪案件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明确最高法定刑在三年以下的轻罪案件犯罪人及其近亲属有权在刑罚执行完毕后向法院申请犯罪记录封存,法院根据服刑表现及犯罪情节、悔改程度附期限将犯罪记录封存,封存后若出现犯罪人重新犯罪或发现漏罪等不宜继续封存情形时依法撤销原裁定;同时明确检察机关依法行使监督权,违法泄露已经封存的犯罪记录的行为人应当承担侵犯个人信息的法律责任,以此促进轻罪犯罪人更好回归社会,符合刑事司法政策的现实要求。

  关键词:轻罪体系 积极刑法观 犯罪记录封存 前科消灭 个人信息保护 刑事政策

  作者: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联合课题组(课题组负责人:曾国东,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课题组成员:顾琤琮,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九检察部副主任;丁莹,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副主任;戴鸿誉,原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黄瑞宏,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助理)

  内容摘要:支持起诉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职能和义务,是检察机关保护国家利益和集体利益、服务的有力武器。上海是我国少年司法和未成年人检察制度的发源地,在涉未成年人支持起诉方面,上海检察机关未检部门(办案组)始终秉承先行先试、勇于探索的开拓精神。通过梳理上海检察机关未检部门(办案组)办理的支持起诉案件,发现支持起诉的理论争议有待厘清、支持起诉的程序规则有待细化、支持起诉的工作机制有待健全等问题, 对此,应从厘清理论争议、细化工作规则、健全工作机制等三个角度进一步完善检察机关支持起诉制度,推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

  11.民事审判中举证责任分配的困境及突破——基于构建层次化举证责任分配的适用模型

  作者:宓秀范(原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亚玲(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彬华(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审管办、研究室)法官助理)

  内容摘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对举证责任分配一般规则已经作出明确规定,进一步完善了举证责任分配规则体系。但囿于认知偏差、层次化理念缺失和非要件事实的规范空白等,举证责任分配规则适用仍存在诸多难题,特别是严格适用举证责任分配一般规则,在一些特殊案件处理上可能出现诉讼利益失衡问题。从强化举证责任分配理念认知、建构举证责任层次化适用模型、注重当事人诉讼主张识别和完善诉讼利益衡平体系等多维视角,可构建层次化举证责任分配的适用模型。

  作者:课题组:席建林(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倩(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徐剑虹(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梅陇法庭庭长),陈淋清(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审判员),田颂(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内容摘要:公平责任是我国侵权法上一大疑难问题,在司法适用中曾有滥用之虞,但这一制度与当前有限的社会保障体系、低覆盖的商业保险等社会发展现状相称,能够填补侵权归责体系的漏洞,为蒙受超出其负担的无辜受害人提供一定程度的救济,使其生活免于陷入危困。因此,公平责任亦有其独特的适用范围和制度价值。民法典第1186条将公平责任限缩于法律的规定,再次引发了对于公平责任适用的争议。基于司法实践既有的合理适用公平责任一般规则的案件类型,公平责任适用规则体系由三个固定性要件和四个弹性要素组成,确保公平责任适用的稳定性和灵活性,以兼顾社会生活的丰富和法律的安定性。

  2.融资租赁法律关系中两造利益失衡的反思与破解——基于闵行法院2181件融资租赁案件的实证研究

  作者:王芃芃(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周志尧(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内容摘要:融资租赁作为集融资与融物为一体的现代金融业的组成部分,解决了中小企业、个体经营融资难的问题,拓宽了融资渠道,对于区域经济发展起着重要作用。随着我国融资租赁行业的兴起与发展,所伴生的法律纠纷和问题也逐步显现,我国民法典第745条首次明确了“出租人对租赁物享有的所有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最高人民法院也相应修正了《关于审理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通过检视闵行法院2018至 2020年审结的融资租赁纠纷案件反映出来的共性问题及其成因,以期通过多种途径完善融资租赁公司经营规范、行业规范、监管抓手,共同促进行业良性有序发展。

  作者:席建林(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陆淳(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庭庭长),吴国超(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内容摘要:意思自治是民法的核心理念,合同自由是现代合同法的灵魂。然而过分强调自治和自由的价值,将导致秩序、安全和正义等法律价值日趋式微,继而发生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失衡的现象。以侵害社会公益的无效合同案件为例,引入合同非法利益处理问题的思考,从民事制裁存废之争入手,在对既有裁判理念加以反思的基础上,结合民法典立法背景,提出以“合同监管”作为合同非法利益处理新思路的观点。

  作者:尹学新(上海市徐汇区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伟(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审判员),陆珊(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内容摘要:民法典第109条和第990条第2款对一般人格权进行了规定,弥补了人格权难以穷尽列举的缺陷,具有重大理论和实践价值。但无论理论还是实践,对一般人格权的判例欠缺研究整理,给一般人格权的法律适用带来了困难。从划界、找法、说理三个维度,可构建克服一般人格权司法适用不确定性的完善路径。首先,厘清了一般人格权的概念与价值,明确了其与具体人格权的适用关系,并通过判例梳理勾勒出了实践中一般人格权的类型图谱。其次,区分损害和妨害两种诉请类型,明晰一般人格权的请求权基础构造。最后,从限制法官自由裁量权的角度,构建一般人格权的司法证成规则。

  作者:徐玉弟(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徐昺颢(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行政及执行裁判庭副庭长),李慧枫(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内容摘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变更、追加当事人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7-23条规定了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企业法人过程中,申请执行人可申请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的多种情形。在条款的实际适用中,为避免法律之间产生解释论上的裂痕与冲突,亟须结合民法典、公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进行体系化解释,对股东出资瑕疵、出资加速到期的认定、一人公司以及公司清算注销情形下股东应承担的责任予以系统化论述。

  6.好意同乘条款的司法适用探究——基于民法典施行以来全国222份裁判文书的实证分析

  内容摘要:民法典第1217条是我国立法上首次规定好意同乘条款,使得法院对实践中常见的好意同乘赔偿纠纷的处理有了专门法律依据,然而司法实践中,“同案不同判”的现象仍广泛存在。第一部分实证分析了民法典施行以来全国法院对好意同乘条款司法适用的现实状况,并对司法实践中诸如是否构成好意同乘的认识、供乘人是否构成重大过失的认定、减轻供乘人赔偿责任的幅度、同乘人的赔偿范围诸方面的不同进行梳理。第二部分分析了好意同乘条款司法适用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并从立法层面、司法层面剖析了好意同乘条款司法适用中“同案不同判”现象产生的原因。第三部分基于实证分析的内容,就非营运机动车内涵的界定、重大过失的标准认定、过失相抵规则的适用、减轻供乘人赔偿责任幅度的确定、好意同乘损害赔偿范围的明确等方面提出相关建议,以期为好意同乘条款司法适用的完善提供实务导航和实践参考。

  作者:胡海龙(华东政法大学国际法学院博士研究生、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法官)

  内容摘要:可预见性规则是违约损害赔偿中确定守约方损失或违约所造成损害的基础规范之一,其作用在于限定守约方损失,1xbet进而确定违约方损害赔偿责任的合理上限。但因其理论性与抽象性,一向是司法实践中的难点。在此情况下,总结其在具体案件中的适用状况,有助于可预见性规则规范作用的有效发挥。在对可预见性规则整体梳理与要点分析的基础上,结合一起航次租船合同纠纷,讨论可预见性规则的具体司法适用。除非守约方能够证明违约方具有高出一般理性第三人的预见能力,法院应该从客观的角度对违约方缔约时对损失类型的预见程度作出评价,作为确定损害赔偿责任的基础。

  关键词:可预见性 损失认定 损害赔偿 航次租船合同 司法适用 理性第三人

  8.快递服务合同纠纷损害赔偿责任的实证剖析与出路——以法信200篇判决书为分析样本

  内容摘要:民法典颁布后,原邮寄服务合同纠纷案由变更为快递服务合同纠纷和邮政服务合同纠纷,司法实践中,快递服务合同纠纷大量涌现,根据民法典第186条,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理论上快递服务合同的寄件人可以向快递服务企业主张违约责任或侵权责任。而实践中多主张违约损害赔偿责任。按照民法典第996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格权并造成严重精神损害,受损害方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的,不影响受损害方请求精神损害赔偿。司法实践中,对于快递物品的毁损或遗失的违约损害赔偿的范围、金额,司法实践中有不同的做法,需要根据有无保价,寄件人、揽件人、投递人有无过错,寄件人有无提示快递物品名称、价值、品类、自然性质、不可抗力及第三人侵权等因素综合认定。亟待出台司法解释等规范性文件,指引、规范、适法统一。

  关键词:快递服务合同 违约损害赔偿 赔偿范围 人格权 精神损害赔偿 侵权责任

  作者:顾红兵(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赵宇翔(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审判员)

  内容摘要:司法解释在一定程度上将“套路贷”从日常俗称改造成为具有一定规范意义的法律用语,为该类案件的依法裁判提供了教义学基础。在刑事司法场域中,“套路贷”这一概念所表征的,是在貌似借贷的过程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欺骗、强迫等系列程式化的不法手段获取他人财物,并时常伴随侵害他人人身权利及社会公共秩序的违法类型的集合体。从犯罪角度对“套路贷”给予根本意义上的否定性评价,可以达成秩序与法理的协调。借助“套路贷”可以确认具体行为与犯罪构成要件“质”的符合性,从而有助于在个案中构建裁判规范。不同于高利贷,“套路贷”与刑事违法类型之间是一种相互诠释论证的关系,在具体案件对于两者的判断可以并行不悖。“套路贷”侵财类犯罪的既遂应以行为人实际获利为标准;只 有存在暴力手段介入的胁迫型、暴力型“套路贷”,才有可能构成恶势力犯罪。

  关键词:司法犯罪化 “套路贷” 刑法教义学 裁判方法 恶势力犯罪 裁判路径

  2.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审判机制研究——以13259份裁判文书的实证分析为切入

  内容摘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审判机制,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的必然要求,也是人民法院义不容辞的职责使命。如何通过司法审判活动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一个重大的理论和实践课题。通过考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司法适用的现状,揭示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审判活动的整体趋势;结合个案分析,系统论证了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司法审判机制结合的正当性;由于司法适用具体规则的缺位,导致核心价值观司法融入过程存在诸多不规范性;通过对价值权衡、法律论证、法律解释、法律修辞等方面的阐释,为核心价值观融入司法审判活动提供方法遵循,并从意、尺、形三个角度提出完善路径。

  关键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司法审判 价值权衡 个案分析 法律论证 法律解释

  作者:奚山青(上海市崇明区检察院检察长),聂怀广(上海市崇明区检察院检察官助理)

  内容摘要:职务犯罪的自动投案和自首的认定较一般犯罪为严,司法实践存在派驻机关、单位、企业的纪检部门能否认定为办案机关,继而将到案时间认定提前等争议。对于办案机关在掌握犯罪事实或线索的情况下,主动通知犯罪嫌疑人过来接受调查谈话,能否认定为自动投案也存在争议。派驻纪检机构也是办案机关,对于已经掌握犯罪线索或事实的犯罪嫌疑人,通过电话通知的方式使其接受调查谈话,不能认定为自动投案。

  内容摘要:从域外国家经验看,行政争议的实质性解决应当引入多元主体和多元纠纷解决机制,打破原有的行政争议解决的“司法一元主义”。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介入行政争议解决,改变司法审查原有的博弈格局,具有独特优势。推动解决行政争议是行政检察破难题、强弱项,实现“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的“牛鼻子”问题,也是新时代对法律监督的新要求,司法改革也赋予检察机关解决行政争议的新手段。我们需要重点研究和加强行政检察解决行政争议的主要机制,积极引导行政争议的和解调处并规范检察环节和解的程序管理机制。

  关键词:行政检察 行政诉讼 行政争议 多元主体 多元纠纷解决机制 争议实质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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